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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机关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_新闻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机关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3-08-1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机关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7: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戴祖权、刘迪、丁丽萍。
总成交金额¥196.92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470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晚报大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 0459-6621555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宇奇、於佳 0451-82364703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机关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doc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HTCL-JC-233049(招标文件编号:HTCL-JC-23304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机关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庆宏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1号孵化器3-801

中标(成交)金额:196.92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大庆宏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机关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餐饮服务      为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机关二食堂)提供餐饮服务      3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祖权、刘迪、丁丽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按下列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年成绩金额乘以服务年限三年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成交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1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含 500万元)按0.8%费率收取500~1000万元人民币(含 1000万元)按0.45%费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108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金额为1969200.00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晚报大街2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0459-6621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韩宇奇、於佳 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电 话:  0451-8236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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