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规则迭代升级 与A股科创板形成互补式融资生态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040090)近日,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推出“科企专线”,便利18A、18C发行人申请上市,并允许这些公司选择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此外,香港联交所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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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推出“科企专线”,便利18A、18C发行人申请上市,并允许这些公司选择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此外,香港联交所已更新《新上市申请人指南》,上述两类发行人在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时,将被视为已满足《主板上市规则》第8A章所列的创新产业公司规定及各界认可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便利政策的推出标志着港交所18A、18C上市规则的迭代升级,未来或显著提升香港资本市场对生物医药及特专科技企业的吸引力。在A股实施全面注册制的背景下,内地科创企业正面临更具弹性的资本路径选择。当前港股市场与A股科创板市场通过制度创新形成功能互补格局,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特征的科创企业构建起适配性更强的融资生态体系。

“科企专线”

进一步提升港股IPO吸引力

数据显示,在“科企专线”尚未推出前,今年已有不少科技型企业筹划香港上市。据中泰国际相关负责人介绍,香港现有的上市机制为企业提供了不同的融资选择和广泛的投资机会。现时香港有两个上市板块,主板及创业板(GEM)。随着新经济及新科技快速发展,主板市场从过去以盈利达标(香港上市条例第8章)作为上市要求,进展到允许同股不同权和仍未有盈利的新兴行业企业根据新的香港上市条例第8A章及第18A(生物科技公司)、18B(特殊目的收购公司)、18C(特专科技公司)章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这有助于提升香港IPO市场竞争力。此次“科企专线”的推出,将促使更多生物科技公司和特专科技公司选择香港作为其首选上市市场,进一步提升其市场效率和吸引力。

此外,中国证监会以“五项措施”为代表的系列政策也在多个维度惠及港股市场发展。华泰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的系列措施进一步拓展和优化了沪深港通机制,使内地与香港市场的互联互通更加紧密,丰富了投资产品种类,吸引了更多资金流入港股市场。境内公募、私募基金以及政府资金参与港股的份额有持续增长趋势,境内投资者为港股IPO提供了更充足的资金支持及丰富的流动性。

值得关注的是,港交所《上市规则》18C与A股科创板在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战略定位上呈现一定趋同性。在此背景下,科创企业如何作出上市路径选择?业内人士表示,香港与内地科创板在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需求方面形成了战略互补格局。从行业导向到上市标准,两地市场在准入门槛设置及投资者结构等维度均呈现差异化布局。

行业定位及市值门槛各有侧重

上述中泰国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行业定位差异来看,港交所18C在行业包容性上相对更宽泛,除了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热门领域,还关注一些具有发展潜力但尚未被广泛重视的新兴行业。科创板则聚焦核心科创领域,严格筛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重点科技领域,确保上市企业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这有助于打造一个以高精尖科技企业为主的板块,提升板块的整体科技形象和市场认可度,引导企业资源向国家重点支持的科技领域集中。

从上市门槛的差异来看,港交所18C要求较高的预期市值,这使得18C能够吸引具有较高市场认可度的大型科技企业。对于那些已经完成多轮融资、估值较高的企业来说,80亿或150亿港元的市值要求能够匹配它们的市场价值,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定的安全边际。港交所还关注上市发行人历史融资情况,以评估企业的融资能力和市场发展前景,为投资者提供更有潜力的投资标的。

科创板则采取适度的市值门槛策略。相对较低的市值门槛(10亿-40亿元人民币)使得更多中型规模的科技企业有机会上市,这有助于推动国内科技产业的多层次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资本支持,促进科技产业生态的完善。同时,通过设定不同的市值门槛和对应的财务指标要求,科创板能够合理地筛选出不同发展阶段和质量的企业,保证板块的稳定性和活力。

招商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港交所18C主要服务于处于商业化早期阶段(包括尚未盈利)的特专科技公司,如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领域企业,其显著特点是设置了较高的市值门槛(已商业化公司60亿港元,未商业化公司100亿港元)和严格的研发投入比例要求(15%-50%)。相较而言,内地科创板更青睐已具备产业化能力的科技企业,虽同样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但更注重企业的商业化进程和盈利前景。

在市场特征方面,港股18C上市企业主要面向国际机构投资者,采用“披露为本”的监管原则,再融资灵活性较高但易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科创板则以境内投资者为主,实行实质性审核机制,强调符合国家战略方向,并提供“绿色通道”。

投资者结构及锁定期机制

凸显市场定位差异

从投资者结构以及锁定期安排来看,港股18C与科创板展现出差异化的制度设计。前述中泰国际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港交所18C采用机构投资者主导机制,明确要求IPO中至少50%的股份须由独立机构投资者认购。这种机制通过专业机构的价值研判能力,既能有效实现新股合理定价,抑制市场泡沫,又可提升市场运行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18C制度设计还特别强调上市后的流动性保障,规定企业自由流通市值需维持6亿港元以上,以保证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进出通道。

科创板在发行规模上执行与主板接轨的标准化要求:新股发行股份数须达到上市后总股数的25%以上(总股本4亿元以上则降至10%以上)。这种统一性既符合监管层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统筹规划,也能通过较大的融资规模切实满足科创企业成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科创板通过规定上市后的总股本和发行比例,也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一定的参与机会,保证他们有机会分享科技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同时也为市场注入了更多的活力。

在股份限售安排方面,两大市场的制度差异体现得更为显著。港股18C章通过扩大锁定期适用主体(涵盖关键人士和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等)和差异化锁定期设置(根据公司是否商业化),既防范关键股东套现冲击,又兼顾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资本需求。

科创板采取严格的锁定期策略,要求IPO前股东锁定期为12个月,实控人及控股股东锁定期为36个月,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等设置额外锁定要求,从制度层面引导股东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有效抑制短期套利冲动,同时确保了企业科技创新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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